法制科普展厅设计是由人、展示物、展示环境、时间4个基本条件要素构成的,好的展厅应富有吸引力,令人赏心悦目,服务受众。法制科普展厅设计的基本原则是把众多设计要素进行有效应用,使法制科普展厅设计产生佳的视觉效果,使人有良好的心理效应。
法制科普展厅主题突出,信息明确。主题是法制科普展厅传达给受众的基本信息和印象,是法制科普展厅设计内容的主体和核心。法制科普展厅设计的目标要明确,突出设计焦点,运用准确的设计语言强化主题。文化理念的融入、法制科普展厅-主题的明确是法制科普展厅设计的基本原则,用有形的法制科普展厅设计传导丰富的文化理念和内涵。法制科普展厅设计应全面深入了解展示对象,挖掘法制科普展厅设计对象的文化。
整体和谐,形象统一。任何一种空间的存在作为实现设计意图的手段,要体现功能价值,还要赋予其美的属性。形式美的基本规律是多样统一,所谓的多样统一就是做到秩序与变化的统一。数字化法制宣传展馆是由很多因素,包括展厅整体布局、展品、展架、照明、色彩、图表、展具等组成。数字化法制宣传展馆设计的整体性应该体现在风格与形象的统一。
空间合理、功能满足。数字化法制宣传展馆空间是在综合人、物、场等要素关系的条件下,以达到数字化法制宣传展馆佳的空间配置和展示功能。空间的合理组织是展厅设计的重要因素。科学合理的空间组织是数字化法制宣传展馆设计的前提,空间语言准确应用是赋予展厅功能意义的重要的部分。数字化法制宣传展馆的空间与展览流线关系密切,也组织了展厅空间上的动态、次序等内容。科学有节奏的空间组织是由数字化法制宣传展馆空间的功能性质和受众因素决定的。良好的空间组织提供了科学合理的参观流线。展厅空间不仅分析参观者的活动行为,并在设计中以科学的态度对人性化做出体现,使数字化法制宣传展馆空间的形式、尺寸与人体尺度实现佳的组合;同时,数字化法制宣传展馆合理的空间组织也是人们对展厅空间的精神需求,提供更好的感知方式和情感共鸣。
设计新颖,视觉吸引。《魏书,祖莹传》:“文章须自出机杼,成一家风骨。”大意是文章应有自己新的立意和构思。新颖是设计活动不变的追求和灵魂,更是一种艺术素养和设计经验的综合体现,法制科普基地设计的独特性和新颖性是产生视觉吸引的关键,设计的独特性和新颖性也是法制科普基地实现受众心理共鸣的前提。
设计新颖在展厅设计中,一是,体现在设计的独特性构思;二是,体现在对于材质的选择和应用,在设计中实现意料之外、合理之中的效果;三是,新技术新媒介的独特应用,给人展现的感,官体验;四是,设计手法及表现手段的创新性应用,比如形式符号、色彩造型等方面的大胆应用。
文化展示,理念传播。展厅既是功能展示空间,也是展现文化、内涵、底蕴甚至精神层面的空间。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整体,涵盖了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人作为社会成员中的一分子所获得的任何技巧与习惯。文化是软实力的展现,也是展厅的灵魂。重要性、必要性的文化在展示设计中越来越得到重视。展厅设计不仅设计有形的展厅形象,更注重展厅精神层面的深层次内涵。因此,展厅设计应全面深入挖掘、整合、重塑、明确文化的主题,通过人机互动的高科技手段,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将文化、理念更有效地传达给受众。